南生濰 | 14th Jul 2009, 01:43 AM |
文化點滴
文學,能反映社會及人的種種面貌,人們從書中的課題作出不同範圍的研究及反思,藉以影響社會,改變世界。宏觀地說,文學能有效地使人類世界變得更合乎人性,在應有的認知和規範中,以撥亂反正的態度,嘗試創造出一個大同世界。從微觀的角度來說,人在這種非蒙蔽式認知的前提下,調節並糾正個體的思想與行為。以人為本的文學作品一直如恆河沙數,而近數年,亦出現不少動物文學作品。動物文學的主要功能,就是人類從研究動物的過程中,分析並理解人類的各種行為 (The more we study animals, the more we understand ourselves.)。其次要功能是希望透過某些課題,使人類改變對動物的看法,改善動物權益。
由接觸、觀察、了解動物的生活以至共同相處,不難發現動物的本性及行為。十八世紀的希臘哲學家認為,雖然動物像人一樣擁有知覺,但論認知層面,牠們的存在是人類於大自然生態中可享有的一種資源,從屬人類,由人支配。姑勿論這一直存留的所謂「規範」正確與否;在現世社會,許多人總是認為動物的世界其實很簡單,不外乎吃、睡及給予適當的關愛。究竟,在我們無法理解動物的深層思想及動物的社會制度的情況下,我們應不應將動物生存的意義如此「簡單化?」
一般人認為動物文學不外乎以刻畫動物或將動物「人性化」,描述主角的種種生活,述其生老病死,最後人們如何哀傷,如何懷念。自從人類「賦予」動物「次等階級」的身份,我們老是一廂情願地相信只要好好對待動物,牠們便能擁有幸福。牠們究竟是否想這樣過活?即使與動物相處好一些日子的人,要深入理解動物的思想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這種大前提下,我們為了創造感人作品的同時,可能製造了不少假像。
動物文學之所以大行其道,並不全是我們發現動物對人類的重要性,大抵也因為社會的種種壓力和融和力脫軌,我們需另找宣洩的渠道去化解或舒緩困局所帶來的創傷。
喜歡動物文學的讀者群約有數類:一是喜歡動物;二是同情動物,從給予動物慰藉的滿足來填補心靈空虛;三是想理解動物思想及行為;四是關注動物權益的人。觀乎近年的動物文學及電影作品,大部份都是為第一類及第二類的讀者群而產生的。如《馬利與我》、《導盲犬小Q》、《與狗狗的10個約定》、《快樂尋回犬》、《極地雪犬》等等。這些由原著改編成賺人熱淚的電影,透過故事肯定狗隻是人類的最佳友伴,在任何情況下人類都不應離棄牠們。

此外,以動物為主題的書更是多不勝數,例如本土出版的《幸福十六年》、《幸福,就在身邊》、《落入民間的警犬》、《Goldie看世界》……這些書以日記或軼事方式記述愛犬可愛的一面,也記錄了牠們對人類那深刻而真切的感情。不能說這些不是好作品,感染力是有的,但功能性不足。很多人看後或會深受感動,因為讀者理解動物對人的重要性,也懂得反思如何對待他們的「寵物」。可惜,這類作品的「覺醒期」很短暫,不能夠真正喚起人類對動物的反思。
在世界的不同角落,每天都發生著令人齒冷、令人震慄的殘害動物事件,他們沒有飼主,而是無止境地流浪及被殘害的一群。真正的動物文學作品,應能真實反映動物身處的生活環境,牠們所面對的各種厄困如被虐待、滅種及所有牽涉動物權益的問題。我們不能一味「美化」動物遇到人後的愜意生活或將動物明星化。動物文學,不啻描寫人與動物的交流,更應是一種報導文學,述報動物的種種,並引導讀者思考作為動物的牠們有甚麼樣的渴求,為動物謀幸福,改善牠們的生活,這才是真正的反思,才是動物文學創作的真正意義。
曾經有人以另類的手法去解構人與動物的密切關係,藉以反思人生、愛、死亡等課題。去年由Angie Chan執導的電影《愛與狗同行》(This Darling Life)就是一例 ,作品以紀錄片的拍攝手法,將流浪貓犬的不同實況無虛飾地展現讀者眼前,且愛且痛的背後,我們不是要搖頭嘆息,而是積極去改善牠們的境遇,呼籲有關當局正視問題的所在,尋求並制訂解決方案,減少悲劇的發生。


香港有不少非牟利的動物機構年年月月為動物謀求福利,爭取應有的權益。政府罝若罔聞不等同外間一樣冷漠無情,近年有家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的動物書,負責人鄺穎萱本身也是作者,過去曾創作多部叫好叫座的動物文學作品。當中《開心牛》、《十二唐狗》等文本,便帶出流浪動物被迫害及虐待的情況,或是動物在香港受到的種種歧視和限制。作品直接反映現實,提出控訴之餘,更以動物為本的理念去析說現社會的意識型態如何包容這些弱勢群體。這樣處理一部作品,相對前者來說是較符合動物文學的功能。


誠然,動物文學的出現某程度能反照人類世界,讓人類重新看待動物,與動物相處得更和諧;希望這類偉大的文學作品不斷出現,為那些不能作聲的,替牠們說句公道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