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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濰 | 18th Apr 2007, 01:01 AM | 文化評論

出版是不太掙錢的行業,這是事實。自怨自艾一番後,又再埋首自己烏托邦式的王國。樂從何來?從心也。

有說搞出版是自掘墳墓,同意。不單掘得指縫滲血,還落得五癆七傷。此為出版界之慘情。在出版界,夜夜戴月荷鋤,已是人盡皆知的事。然而,說不幹,還是幹。有心人出書,製作認真,從早到晚忙著資料搜集、待成文後又要苦讀苦校,繼而扯著設計師說這要那;最後,心中所愛誕生了,欣喜之情從心底一直氾漫。 

 抱著出版無心論的出書人,天天叼著一疊疊的營銷報告,看看讀者市場如何,讀者要甚麼,他們做甚麼。無庸置疑,做出版的人必須了解市場的需要,應合所需。然而,當市場某些產品已泛濫得供過於求,是否要停下來,仔細想想可以出版甚麼好書來帶動市場,創造城市文化,而不是由讀者一直主導。且看台灣及日本的讀者市場,且看他們的出版同業,在追風逐浪之餘,編輯可沒忘卻自己追求完美的性格,亦沒忘卻出版社一直秉持創新的優良性格,觀乎香港出版業的種種限制,出版前景可謂黯然失色。

話都說了,感覺雖猶五味紛陳,終還迷愛著因出版而綻放的奇葩。

一位來自出版社的編輯上


[2]

東東,你說得對,有時,商業同藝術是很難並存,我自己做出版社,實在太有同感了.


[引用] | 作者 KM | 24th Jun 2007 01:47 AM | [舉報垃圾留言]

[1] 出版?

其實辦出版,從印刷,發行,都銷售,都是商業行為。從較現實的眼光看,出版書籍及各種刊物,中間是有很多成本的,當中除了包括書本的作者的心思,還有印刷的費用,發行時中間人的收費,書店所賺取的營利等,故此,書籍是有市場才有生存的空間。可是,一般香港人不太喜歡看書。若要傾銷一高質素的文學作品,恐怕有大的困難。

在現代資訊發達,互聯網發展訊速的年代,做人認為可先在互聯網上,發表自己的文章,看看別人的反應如何,就可以知道自已作品在市場上的潛力。

不過,個人認為,寫作的目的,主要在於舒發個人情感,表達自己對事物的看法。若要為滿足市場,創作一些並不是自己真的想要的東西,還想要撈一疊鈔票回來,除了有失誠意外,亦恐怕只是緣木求魚了。

說話可能直了坦白了點,不過這的確是我自己的看法。我常常覺得,商業與藝術,很多時是很難共容,曲高通常都是和寡的。


[引用] | 作者 朱東東 | 28th May 2007 17:01 PM | [舉報垃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