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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濰 | 4th Sep 2007, 14:03 PM | 典論論文
任何一種翻譯活動,都存在著兩個可能。一是將原文百分百翻譯出來,一是由於文化差異、可譯性等問題而不能將原文百分百翻譯出來。這裡的「百分百」,除了關涉於「忠實」、「對等」的翻譯因素,亦關乎於任何一種與特定文化密不可分的語言,既有其可譯性,又有其不可譯性。以下討論的「對等」或「目的論」,都是圍繞「特定文化」而立論的。

奈達的「動態對等」 

奈達說:「信息流失是任何交流過程中必然會有的。」「翻譯中絕對的對等是永遠不可能的。」奈達認為基於文化差異,譯文接受者的信息渠道容量通常少於原文接受者的渠道容量,因此通常要在譯文中加上冗餘信息,將其形式調整到適合接受者的渠道容量[1];又或者去除一些令接受者有所誤會或產生負荷的信息。然而,這種做法,有學者批評是為不忠於原文,而奈達本人亦曾說此舉是壞的翻譯。 

林語堂說,「譯者所能謀達到之忠實,即比較的忠實之謂,非絕對的忠實之謂……一百分的忠實,只是一種夢想……我們須記得翻譯只是一種不得已的很有用的事業,並不是只代原文之謂;譯者所能求的只是比較的非絕對的成功。」[2] 朱光潛亦說,「有些文學作品根本不可翻譯,尤其是詩。大部分文學作品雖可翻譯,譯文也只能得原文的近似。絕對的『信』只是一個理想,事實上很不易做到。」[3] 

我們且看看以下三種詩境:傷春、悲秋、對月懷人。傷春:《春望》「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悲秋:《燕歌行》「秋風蕭瑟天氣涼,草木搖落露為霜。群燕辭歸雁南飛,念君客遊思斷暢。」 中國古典詩詞反映的「傷春」情懷,西方人倒是沒有的。杜甫《春望》題旨在嗟嘆國破城荒後的淒涼和無奈,這個傷春的憂國情懷並非西方讀者所能理解,因為在西方人的眼裡,春天有生氣勃然的景象,故此與春有關的詩都有生動跳脫之感,並非如此憂郁。悲秋情懷也是同一道理,中國人把秋天看作是肅殺悲涼,並非西方人覺得秋天、西風皆是和熙、舒適的。如十九世紀詩人John Maefield寫的It’s a warm wind, the west wind, full of birds’ cries.”[4]  對月懷人:《靜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Night Thoughts

I wake, and moonbeams play around my bed, Glittering like hoar-frost to my wandering eyes;Up towards the glorious moon I raise my head,Then lay me down – and thoughts of home arise.-         Herbert A. Giles 

亳無疑問,Giles把整首詩的字面都清楚地翻譯出來,然而英美的讀者顯然不能從譯文中有甚麼深厚的意境,他們甚至覺得它沒有詩意。就是接受者沒法想像「抬起頭來望著天上的明月」和「低下頭來思念故鄉」有著何種的交流,故此他們沒有把望月與懷人聯繫起來,或瞭解這種民族特性。 對於上述的三種意境,我想提出的是其實要百分百忠於原文,並非容易的事,基於文化特定的因素或奈達所說的文化差異,譯文和原文的差異存在著無可厚非的情況。故此,奈達採取以接受者為中心的觀點是難以避免,若要硬套於譯文中,只會為接受者帶來不必要的負荷,況且基於文化因素,即使直譯過來,他們亦難以明瞭,除非在譯文加上大量的附註,這樣做亦是加重了接受者的負擔。故劉宓慶說,所謂『等效反應』即便對同語系或同語族的雙語轉換,也只是一個理想。」「翻譯中的『忠』與『信』,也只能是相對的,絕對忠實於原文的譯文也是不存在的。」[5]  

弗美爾的目的論 

目的論即凡任何形式的翻凙行動,都有其目的。譯者根據「任務」行事,任務能否完成,取決於譯語文化而不是原語文化。[6] 原文從屬於原語文化,而任務只是間接從屬於原語文化。其實,若舉凡任何翻譯皆有目的,我們只要將「目的」完成,「目的」即能達到。然而,在翻譯過程當中,這種行為本身有否忽視了「目的」?若然由源語(中文)翻譯到(英文),目的既達,翻譯時所涉及的問題如詩境、韻味、文化背景又是否可以置之不理?請看下面的例子,這是筆者一首非常喜歡的詩,看看譯者怎樣翻譯:

死水~聞一多      Dead Water ~Wen Yi Duo
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 This is a stretch of hopeless dead water
清風吹不起半點漪淪。 On which the cool breeze makes not even half a ripple
不如多扔些破銅爛鐵,爽性潑你的剩菜殘羹。Might as well throw a few scraps of broken copperor worn steel in   
Sprinkle your leftover soup


也許銅的要綠成翡翠, Maybe the copper wants to go green like jade
鐵罐上鏽出幾瓣桃花; Rust on the can blossoms into peach petals
再讓油膩織一層羅綺, Greasiness weaves a new layer of silk netting
霉菌給他蒸出些雲霞。 Handsome mould gives off rosy clouds for Him

讓死水酵成一溝綠酒, Let the hopeless water ferment into green booze
飄滿了珍珠似的白沫; Shake it up into pearly white foam
小珠笑一聲變成大珠, Little Pearl lets out a laugh and becomes Big Pearl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And gets bitten by the booze-thieving flower mosquito

那麼一溝絕望的死水, The stretch of hopeless dead water
也就誇得上幾分鮮明。 Exaggerates its own brilliance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If the frog can’t stand the loneliness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聲。 It’ll let out a song for the dead water

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 This is a stretch of hopeless dead water
這裏斷不是美的所在, Definitely not where beauty resides
不如讓給醜惡來開墾, It might be worth letting Ugly take over
看他造出個什麼世界。 See what kind of world He can come up 

這是詩人聞一多1925年的作品。從抒情內容上看,它表達的是詩人自海外歸國後,因目睹了軍閥混戰、民不聊生的慘狀而引起的憤懣情緒。在藝術上,它實現了聞一多自己所宣導的詩歌「三美」原則 (音樂美、繪畫美、建築美)

此詩每行都由4個音步構成 (如: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清風\吹不起\半點\漪淪。) 詩的每節押韻,韻式為adcb (24行押韻),這樣的音步和韻腳排列,讀起來節奏分明,音韻鏗鏘。 以費美爾的理論來說,她雖著重目的論,但怎樣以目的論來翻譯此詩,而令到外國讀者明白箇中意義,看來是一局限。所謂的目的論,從開始就說可以涵蓋一切的範圍,即任何文本的翻譯都有一個目的,並能將其運用當中。不過,除非接受者/譯者是非常熟悉聞一多時代的歷史背景,否則即使以目的論去翻譯,亦未必可能達到目的,因為當中存在著特定文化的因素。況且,原詩的意境、音步等格律亦需要花一些功夫,否則詩意及節奏亦因之而蕩然無存。故此,目的論是否能每能達到原作者的目的,亦可能因「特定文化」的影響而異。

怎樣也好,目的論的確能讓我們知道,不同的文化背景應有不同的譯文,至於翻譯目的不等同源文目的,似乎又牽涉到其他的問題。 倘若用奈達的翻譯理論應用到此詩,亦出現一個很大的問題,比方說,「鐵罐上鏽出幾瓣桃花」,可能西方人較少機會看到桃花,因此奈達或會認為應當將「桃花」改譯為「玫瑰」,以減輕接受者對桃花的不熟悉而引起的不必要負荷。他說,譯者應要抱著原作者至少相同的目的,達到原文在源語中基本相同的目的和功能。我同意為接受者減輕負荷而改動源文是有助於他們了解譯文,不過,過度將一些有文化意義的字詞全都刪改,便使得譯文信息有很大的流失而導致內容空洞,失去原文的應有的社會文化因素。 紐馬克曾說:「在我看來,『等效』與其說是任何翻譯的目的,還不如說是一種可取的結果。」「一個文本的文化色彩(地方色彩)越濃、時空距離越遠,等效就越不可思議。」事實上,當譯者面對不同的文化差異的背景時,他又如何調節譯文達至「對等」的效果呢?  

再論奈達與弗美爾 

王維《渭川田家》

斜光照墟落,窮巷牛羊歸。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荊屝。雉雊麥田秀,蠶眠桑葉稀。田夫荷鋤至,相見語依依。即使羨閑逸,悵然歌式微。 

A Farm House on the Wei RiverIn the slant of the sun on the country side,Cattle and sheep trail home along the lane;And a rugged old man in a thatch door,Leans on a staff and thinks of his son, the herd-boy.There are whirring pheasants, full wheat-earsSilk-worms asleep, pared mulberry-leaves.And the farmers, returning with hoes on their shoulders,Hail one another familiaryly.No wonder I long for the simple lifeAnd am singing the old song, Oh to Go Back Again! -Witter Bynner  

Witter Bynner譯此詩來說,大致能夠將原詩的意境翻譯過來。用奈達的對等翻譯理論來說,絕對稱上是「忠於原文」。不過在譯文中,Witter Bynner 只是將「墟落」譯作country side,鄉村;窮巷的「窮」亦有所缺失,最後一句,他為原文增補了意思,將歌名改作“Oh! To Go Back Again”. 如果此譯詩是原文的話,我們或許會將歌名譯成「歸去來兮」,富有民族色彩的味道;而我亦絕對相信,假使王維詩末句的確是「歸去來兮」,那末以奈達的理論來講,Oh to Go Back Again絕對恰當,因為文化地域的特定因素,若勉強將「歸去來兮」翻譯,接受者必然悵然若失,有所誤解,因為他們根本不可能明暸。 

換另一角度看,弗美爾的理論認為翻譯一定有目的。首先,我們為翻譯此詩定立一個目的。這個行動的目的是將原文翻譯成英文,接受者是外國讀者。我們有了目的,譯詩亦能恰當將原文信息翻譯過來,結果接受者亦明白詩的內容,目的便即達成。不過,弗美爾的目的論和奈達的等效對等的差別在於,奈達多是遷就接受者多於原作者,而弗美爾則認為譯文不一定要遷就譯語文化的行為和期望,又說,對特意用譯語文化來表達原語文化特點的翻譯法,都是適用的,兩者兼譯也是可能。只要能弄清楚翻譯的目的,意識到翻譯就是一種行動,這本是目的論的目標。 姑勿論費美爾和奈達的主張是否有局限性,是否不全面和有矛盾的地方,他們畢竟提出了對翻譯的一些新方法,避免一些毫無意義的直譯,擴大了翻譯的多元性和可能性。 錢鍾書說,「文學翻譯的最高標準是『化』。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風味,那就算得入於『化境』……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能實現的理想」[7] 

參考書目: 

[1] 《中西譯學批評》,頁73
[2] 《翻譯論集》,頁426
[3] 《漫談翻譯》,頁49                       

[4] 《中英詩意境的異同及其翻譯》,頁5

[5] 《現代翻譯理論》,頁26-27,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
[6] 《西方翻譯理論》,頁79,城市大學出版社

[7] 《林紓的翻譯》,頁696